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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达川区供销社召开2015年度系统述责述廉工作会议

  • 时间:2015-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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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贺继安

  • 作者:达川区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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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5日,达州市达川区供销社系统2015年度述责述廉工作会议隆重召开。区纪委联系室领导、联社领导、所属17个企业法定代表人、机关内设股室负责人及职工代表、系统内的市人大代表、市区政协委员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代表近40人参加会议。  

  一是精心组织实施。该社按照区纪委的统一安排,纪检组和监察室指导述责述廉对象紧紧围绕文件规定的主要内容认真撰写个人述责述廉报告,采取现场报告与书面报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机关股室的2名代表、河市、景市中心供销社、达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达县供销日用消费品有限责任公司等4个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会上现场述责述廉,其余述责述廉对象向纪检组报送书面报告,全系统述责述廉工作面为100% 。纪检组有选择性地对述责述廉对象质询问题,要求说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社领导及服务对象代表现场质询问题共10个,被质询对象都进行了简明扼要、客观真实的回答,没有不廉洁、不作为和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通过现场无记名民主测评,23名述责述廉对象均获优秀等次。  

  二是明确结果运用。该社把述责述廉对象的报告、测评情况等材料装入干部个人廉政档案。把述责述廉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个人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述责述廉评议结果未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当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企业负责人不能评为优秀法定代表人或优秀管理人员。  

  三是要求更加严格。该社系统的述责述廉对象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积极参与一年一度的述责述廉工作。这项工作的延伸和实施,能够有效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做到及早发现、及时提醒、防微杜渐,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区纪委案件审理室修主任到会指导,他对供销社系统的述责述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为什么要开展述责述廉、如何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转变工作作风等工作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该社党组书记、主任罗平益同志在讲话中指出:这次会议党组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准备充分,选择的述廉对象具有很好的代表性,从不同的侧面体现了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述责述廉对象认识到位,积极参与,认真对待;质询问题尖锐,回答问题客观实在;为进一步推进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他对此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进一步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的为农服务意识,适应新常态,当好生力军;二进一步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牢记使命,务实奉献敢担当;三是进一步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落实“两个责任”及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人民群众的检查监督;四是进一步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发展意识,在电子商务、土地托管等综合改革方面大胆探索、敢于创新、开拓进取。